自動調平功能
自動調平功能開啟之測量作業(請參考圖 A 和 C)
以自動調平功能執行作業時,不得讓傾斜功能指示器 (3) 持續亮起。必要時可按下傾斜功能按鈕 (2) 再次啟動自動調平功能,傾斜功能指示器即可熄滅。
請將本測量工具放置在一個穩固的水平平面上,或將它固定在三腳架 (20) 上。
自動調平功能會在相差 ±4° 的自動調平範圍內自動調整。雷射標線靜止不動時,表示調平結束。
若無法使用自動調平功能,例如一旦測量工具的所在平面與水平面之間相差達 4° 以上時,雷射光束將開始閃爍。
發生上述情況時,請將本測量工具架設在水平平面上,然後等待其自動調平。測量工具一進入 ±4° 的自動調平範圍時,雷射光束隨即再度持續亮起。
自動調平範圍若落於 ±4° 之外,則無法使用自動調平功能,否則將無法確保雷射光束的調平精準度以及雷射光束之間呈直角。
測量工具在運轉期間若有振動或移位,將重新進行調平。重新調平之後,請全面檢查水平或垂直雷射標線相對於基準點的位置,以免因測量工具移位而發生錯誤。
使用傾角功能進行測量(請參考圖 B)
若要在作業時使用傾斜功能,請按一下傾斜功能按鈕 (2)。傾斜功能作用時,傾斜功能指示器 (3) 亮起綠燈。
使用傾斜功能進行測量時,自動調平功能將關閉。您可以把測量工具拿在手上或是將它放置到合適的基座上操作。雷射光束不再進行調平,也不再強制性地彼此垂直。